查看: 648|回复: 0

皮肤病患者的用药禁忌

[复制链接]
发表于 2012-6-7 21:25:08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
马上注册,结交更多好友,享用更多功能,让你轻松玩转社区。

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,没有账号?立即注册

x
皮肤病是常见病、多发病,有人认为只要涂点外用药就行了,结果往往无济于事,贻误病情,致使病情加剧、恶化。

根据病情需要与药物性质的不同,可选用不同剂型的外用药,如药粉、药水、洗剂与酊剂、霜剂及软膏等。一般急性炎症,表现为红肿、水疱、糜烂时,多选用药水湿敷,具有消炎、散热等功效;待红肿减轻,渗液减少时,则使用糊剂与药粉等,可发挥消炎、止痒、收敛、保护作用;皮损增厚、呈苔藓样变化时,则需用软膏治疗,因它作用持久且有润滑皮肤的作用。

即使同一药物同一剂型,可因浓度不同而作用各异,如3%水杨酸具有消毒和杀菌作用,而10%水杨酸能软化和溶解角质,并使之脱落,其作用恰恰相反。

同时还应考虑年龄、性别及患病部位与季节不同等因素。如老幼患者应选低浓度药物;乳房、外阴处,不可用浓度高或刺激性强的药,手掌、足底等可用浓度高药物;对皮肤敏感者,先用低浓度,后用高浓度;对新药,先用小面积,如无反应,再适当扩大。

另外,皮肤病用药时间与次数也不应忽视,药水和洗剂,每3小时搽1次。酊剂、软膏剂作用持久,每天早晚各1次。

湿敷方法要适中,用药前患部要注意清洗、消毒,痂皮用食物油软化,直径大于0.5厘米水疱要以空针筒抽出水液,疱壁不要除去。毛发部位需用粉剂或糊剂时,要剃去毛发。

皮肤病用药时,要注意观察,一旦发生红斑样或湿疹样皮疹,且有瘙痒、头痛等过敏反应,应立即停用,去医院诊治。

关注微信,不定期送精品资源!

回复

使用道具 举报

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| 立即注册

本版积分规则

国家医学考试网 | 河北高考网 | 河北单招网 | 执业药师真题 | 昭昭医考 | 执业医师真题 | 标签页 | 国家医学考试网准考证打印入口 | 国家医学考试网上报名入口 | 国家医学考试网成绩查询入口
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